目前对BIM技术运用主要由设计单位牵头,许多业主单位应用BIM是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其本身对BIM技术并没有深入的了解。其中一部分业主仅仅将BIM技术视为CAD软件的替代,或是将BIM技术看做三维设计软件。这就导致了两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没有应用BIM技术的必要,因为现有的二维设计已经达到了行业的需求;另一种将BIM技术简单的视为设计工具的更新,属于设计院自己的事情,跟业主无关。从而导致在BIM技术增加的额外费用问题上,存在分歧。事实上,业主可以通过BIM技术的应用,来提高建筑的性能和质量、获得更早和更可靠的成本预算、减少建设成本、加快工程进度等,其收益远远大于在设计阶段的额外成本。这要求业主必须意识到这些利益与BIM有关,需要对BIM有足够的认识和长远的眼光。
国内现行的体制下,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设计方更多的处于被动服务的状态,无法发挥其技术控制的主导作用。目前的情况是,设计方定下的方案经常被甲方反复的修改,以BIM模型的精细程度来说,原本高效地BIM,在这种环境下,可能在效率上还比不过传统的设计方法。这就导致在甲方要求设计方运用BIM技术的时候,设计方先用传统的设计方式设计方案,再根据完成的施工图进行翻模,以应付甲方的要求。这样做的结果是,设计方费时费力,建出的BIM模型由于所含信息量不足,无法指导后期的施工和管理,产生不了应有的效益,消磨了甲方运用BIM的积极性,造成恶性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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