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原市建委)于2016年、2017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成建委〔2016〕50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91号),对我市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设计阶段应用BIM技术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智慧蓉城建设工作安排,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BIM模型收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BIM模型的要求
1、模型内容。BIM模型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模型,如有通讯(智能化)、总图和景观、幕墙、装饰等专业模型的,也请一并报送。
建筑专业模型,应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墙、建筑内墙、门、窗、屋顶、楼地面、幕墙、楼梯、电梯等主要构件。
结构专业模型,应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墙、柱、梁、板、钢构件等主要构件。
给排专业模型,应包含但不限于供水设备、加热储热设备、排水设备、水处理设备、冷却塔、消防设备等主要构件。
暖通专业模型,应包含但不限于冷热源设备、水系统设备、通风及防排烟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主要构件。
电气专业模型,应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自备电源等主要构件。
2、模型命名。BIM模型命名应由项目名称、专业代码、单体名称、模型包含的内容(如全楼、地上建筑、地下室)等字段组成,以半角连字符“-”隔开,专业代码按下表采用。例如:“市政府办公楼-建-5号楼-地下室”。
3、模型坐标。平面坐标系应采用基于CGCS2000坐标系统下的成都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年黄海高程系统。
4、模型格式。提交的BIM模型应采用IFC文件格式。
5、模型整合。原则上,提交的BIM模型应为全部专业整合模型。确需提交部分专业整合模型或分专业提交模型的,同一建筑物各专业模型的项目基点应统一,各专业模型应能整合成完整的项目模型。
二、关于BIM模型的报送
1、报送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通过“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进入“补传BIM模型文件”功能模块,点击操作列表中的“补传”按钮上传本单位项目的BIM模型。
2、报送时间。“图审系统”中“补传BIM模型文件”功能将于2022年4月1日开放,4月30日前完成补传。
3、报送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BIM模型是否合格”一栏为“合格”的项目,均应按要求报送;鼓励其它有BIM模型的项目主动报送。
4、有关事宜。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做好本辖区范围内项目报送的督促工作。2.我局拟将本次BIM模型报送情况作为新技术应用内容之一,纳入2022年成都市勘察设计企业20强评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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