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造代表了建筑业“数字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是驱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重要力量,也是“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的重点之一。
以智能建造引领转型升级,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明确地级以上城市(含直辖市及下辖区县)均可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程序评审确定试点城市,时间为期3年。
《通知》称,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旨在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同时明确了8项试点任务,包括4项必选任务和4项结合地方实际自主选择任务。试点城市也可根据试点目标提出新的任务方向。
其中,必选任务为: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文件或发展规划,在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发布实施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形成可复制经验清单。
二是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
三是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集成应用,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实现提质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搭建建筑业数字化监管平台,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报建审批和BIM审图,完善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支撑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通知》提出,要按照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公布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征集遴选工作。各省(区、市)推荐试点城市数量不超过3个。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下一步将定期跟踪调研各试点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施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督促整改。试点期满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评估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试点城市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助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2011年、2015年、2016年、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先后发布了《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和《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2021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确定全国七个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同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各地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较大进展。
“基于目前我国建筑业的现状分析和政策导向,建筑业推进智能建造已是大势所趋。”中国工程院院士肖绪文表示,建筑业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必须做到“四个转变”:从“数量取胜”转向“质量取胜”;从“粗放式经营”转向“精细化管理”;从“经济效益优先”转向“绿色发展优先”;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实现这些转变,智能建造是重要手段。
行业专家认为,建筑业发展方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推进智能建造已是大势所趋,未来将得到政策层面更多的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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