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全区建筑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宁建(消)发〔2023〕26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建筑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就全区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应用进度
(一)BIM技术应用扩面阶段。自2023年12月22日起,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全过程推行BIM技术应用,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中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全部实行BIM上传、查阅、审查、审批。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需同步上传二维施工图(pdf格式)及BIM模型,BIM精度应达到国家标准LOD300的基本要求(附件1),且结构关键部位要有钢筋模型信息,钢筋建模率应达到1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应达到30%以上。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同步提交项目BIM竣工模型(竣工模型需与实际工程一致),BIM精度不低于设计阶段模型要求,钢筋建模率应达到2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应达到50%以上。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亿元(含)、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含)的住宅小区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申报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BIM 技术应用精度应满足建设各环节BIM要求,其中施工环节应用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的基本要求(附件2)。2023年12月31日起,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竣工图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
(二)BIM技术应用提质阶段。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区申报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提交项目的BIM模型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应达到30%以上,主管道线路应达到建模率60%以上。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项目的BIM模型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应达到5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应达到80%。实现设计、施工、造价、运维、城建归档等多环节BIM模型传递共享,并在BIM技术“一模到底”、“一模多用”的项目应用上取得突破。
(三)BIM技术全面提升阶段。2028年1月1日起,全区申报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提交的项目BIM精度要求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达到8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90%以上,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项目的BIM模型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达到100%,主管道线路建模率达到100%。推行设计、施工、造价、运维、城建归档环节BIM模型传递共享,初步形成BIM技术“一模到底”、“一模多用”应用框架。
三、应用技术要求
(一)建设单位。参与和落实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实现BIM技术在工程项目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各阶段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实现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对质量管控和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的需求。
1.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中,利用和依靠BIM技术的可视化信息模型进行决策。
2.建立BIM应用框架。明确工程实施各阶段各参与方的任务、交付标准和费用分配比例。
3.BIM数据管理平台。搭建面向各参与方、多阶段的BIM数据管理平台,为各参与方在不同阶段BIM应用及数据交换提供一体化信息平台支 持。
4.建筑方案优化。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要求各参与方利用BIM开展相关专业的性能分析和对比,对建筑方案进行优化。
5.施工监控和管理。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督促相关方利用BIM进行虚拟建造,通过施工模拟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优化,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对物料、设备资源进行动态管控,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6.投资控制。利用BIM技术在招标、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结算等各个阶段进行工程量及造价的精确计算,控制投资,节约成本。
7.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运营维护阶段,搭建基于BIM技术应用的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利用BIM技术,分析不同运营维护方案的投入产出效果。
(二)勘察单位。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工程勘察流程与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
1.工程勘察模型建立。研究构建支持多种数据表达方式和信息传输的工程勘察数据库,研发和采用BIM应用软件与建模技术,建立可视化的工程勘察模型,实现建筑与其地下工程地质信息的三维融合。
2.模拟与分析。实现工程勘察基于BIM的数值模拟和空间分析,辅助用户进行科学决策和风险规避。
3.信息共享。开发岩土工程各种相关结构构件族库,建立统一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
(三)设计单位。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通过BIM应用,积累和构建各专业族库,制定相关企业标准。
1.投资策划与规划。在项目前期策划和规划设计阶段,基于BIM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对项目规划方案和投资策略进行模拟分析。
2.设计模型建立。应用BIM技术,构建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消防等多专业信息的BIM模型。根据不同设计阶段任务要求,形成满足各个参与方使用要求的数据信息。
3.分析与优化。进行包括节能、日照、风环境、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交通、抗震等在内的建筑性能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结合项目的全生命期成本,对其进行优化设计,实现绿色、节能的设计目标。
4.设计成果审核。利用基于BIM的协同工作平台等手段,开展多专业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各专业之间数据信息的无损传递和共享,进行各专业之间的碰撞检测和管线综合碰撞检测,最大限度减少错、漏、碰、缺等设计质量通病,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四)施工单位。建立基于BIM应用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施工阶段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流程和成果提交内容,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管理制度。通过BIM技术应用积累和构建各专业族库,逐步实现施工阶段的BIM集成应用,探索建设BIM应用协同平台。
1.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政策指引及自治区地方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统筹企业BIM整体规划,建立保障BIM技术应用的体系及制度。
2.模型深化设计。结合施工安装进度,对设计阶段BIM模型进行深化设计,指导现场混凝土结构浇筑、预制装配式构件的生产及砌体排布、钢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幕墙、机电安装等工作。深化设计应以不改变原有设计性能、技术参数以及使用功能为前提,满足施工要求。深化设计宜在协同模式下采取先专业后综合的方式进行。
3.施工模拟。针对现场平面布置、施工难度大的复杂节点、大型设备安装、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等施工阶段,应进行施工模拟,优化布置及工艺,并形成施工模拟模型、可视化资料、模拟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4.施工过程管理。应用 BIM施工模型,结合移动通讯和物联网技术,建立BIM模型与现场监测数据的融合机制,对施工进度、人力、材料、设备、质量、安全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5.成本管控。应用BIM施工模型,精确高效计算工程量,进而辅助工程预算的编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及成本控制需求,输出不同专项、不同周期的实物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控制成本,同时形成成本分析报告。
6.质量安全监控。应用BIM技术进行质量管理中的三维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方案模拟与优化等。应用BIM技术进行安全管理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大型设备运输、群塔碰撞检查、灾害过程模拟、安全防护演示等。
7.交付竣工模型。BIM竣工模型应包括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内容,在三维几何信息的基础上,还包含构件与设备的材料、荷载等技术参数指标信息。
(五)运营维护单位。建立基于BIM技术应用的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协同工作机制、流程和制度。建立交付标准和制度,保证BIM竣工模型完整、准确地提交到运营维护阶段。借助BIM技术模型搭建基于BIM的可视化运维平台。
四、监管要求
(一)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
1.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申报需提交BIM模型,未提交的,按照资料不全处理;
2.提交的BIM模型与二维设计图纸内容和深度不一致的,按照设计深度不足处理。
3.技术审查主要内容:
(1)建筑信息模型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要求;
(2)建筑信息模型精度是否达到本通知规定要求;
(3)建筑信息模型表述内容是否与二维图纸内容一致。
(二)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归档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归档申报需提交BIM模型,未提交的,按照资料不全处理;
2.提交的BIM模型与工程建设内容和深度不一致的,按照提交资料内容不完整处理。
3.技术审查主要内容:
(1)竣工BIM模型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要求;
(2)竣工BIM模型是否达到本通知规定要求;
(3)竣工BIM模型表述内容是否与建筑实体一致。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区)住建、消防审验部门,各审图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工作,确保全区建筑领域BIM技术顺利推进。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组织力量,做好项目建设相关环节的BIM模型应用工作。一要加强培训,培育BIM技术力量;二要做好数据保护,采用安全的软件及系统平台进行BIM数据处理;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BIM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及要求;四要做好数据衔接,设计阶段交付成果应以盖章的二维施工图为最终依据,模型变更需依据有效的二维设计变更文件。
(三)本通知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联系。
联系电话:0951-5031692(综合)
0951- 6128281(勘察设计和消防)
0951- 5011154(建筑施工)
0951- 5042718(建筑科技)
0951- 5057402(房产物业)
技术支撑:0951- 5036559 (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施工验收)
0951-5025593 (城建归档)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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