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辽宁省建筑业协会BIM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2021年11月17日BIM政策阅读模式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文件精神,促进辽宁省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更好地履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充分发挥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作用,现决定征集BIM专家,成立辽宁省BIM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执业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且愿意参加协会的BIM相关工作;

  3、在辽宁省的工程建设、科研教育等领域从事与建筑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有关工作,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外BIM技术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或从事BIM技术应用相关理论研究;

  4、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BIM相关工作3年以上;

  5、在单位中曾担任过BIM技术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或承担过1项及以上应用BIM技术参与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附业绩证明材料;

  6、从事BIM技术应用研究,具有评审专家经历,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级BIM应用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者优先。

  二、申报流程

  1、自愿申请,填写《辽宁省建筑业协会BIM专家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2、审定认可的专家在经协会公示公布后,纳入辽宁省建筑业协会BIM专家库,并统一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

  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文件一份;

  2、BIM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申报专家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及业绩、BIM相关获奖及其他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3、BIM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每家单位1-2名;

  4、请按照上述要求,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邮寄至我会,电子版发送至我会邮箱。

  四、其他事项

  望各单位积极参与BIM专家推荐申报工作,专家的申请推荐材料应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申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 系 人:孙欣竹

  联系电话:18602476396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瑞宝东方大厦1220室

  邮 箱:bim_ln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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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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