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智慧工地”建设,提升智慧工地应用水平,引领企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建造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价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评选项目应为整个单位工程,不得拆分部分进行评选,参评项目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为对象。
2、申报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且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未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并在工程项目开工时申报列入智慧工地创建计划。
3、申报单位须在内蒙古地区开展经营活动两年以上,原则上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员,暂不是会员的单位可以办理入会手续后参加。
4、若申报单位所申报的工程为同一个工程项目(具体到标段),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二、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至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各盟市协会于8月25日前完成推荐审核。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三、申报内容
各参评单位提交项目智慧工地应用成果内容电子版PPT(智慧工地应用方案)或者智慧工地建设的实况视频(包含:工程概况、智慧工地特色亮点、工地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材料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施工场地管理、智慧项目管理等相关情况介绍,突出智慧工地应用做法成效和经验)。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工程项目开工时申报列入智慧工地创建计划;
2、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我会组织专家进行智慧工地过程评价;
3、工程完工后,我会组织专家进行智慧工地验收。
专家组在现场检查智慧工地应用情况时,申报企业对专家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都应予以满足,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绝,否则不予参评。
4、根据评选出的示范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最后由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给予颁发奖牌、证书。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岑元元 吴亚轩 张永军
联系电话:0471-6682144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4号10层。
邮 编:010020
网 站:www.nmgjzyxh.com
邮 箱:nmjxzlaqb@163.com
微信公众号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工地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申报指南.docx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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