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深建设〔2021〕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与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与相关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府办函〔2021〕103号)的要求:(1)统一基于BIM的审批监管过程中方案核查、规划报批、施工图抽查、竣工验收等环节提交与存储模型的格式与要求;(2)为各主管单位开展基于BIM技术的各类智能化应用与平台提供一致的数据来源,减少重复建模或数据不一致性;(3)支撑智慧城市中的数据资产、数据底座与数字孪生城市建设;(4)指导与促进在深建设项目各方主体BIM技术应用中的数据共享。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数据框架;4.核心层数据模式;5.共享层数据模式;6.专业领域层数据模式;7.资源层数据模式;8.数据存储与交换;9.模型可视化;10.模型数据安全。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23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邮编:51805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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