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依据:
依据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所作"桂林榕杉湖杉湖岛近期规划"。
依据甲方设计委托合同书及有关专家意见。
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二、建筑风格:
主要针对七层塔)。本工程(七层塔)采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木装饰斗拱;出檐部分倒钉木屋面采用亚光黑琉璃瓦(带滴水勾头);一层栏杆采用青石栏杆,其余各层栏杆采用进口硬木。地坪为青色花岗岩,门窗采用古式门窗与黄铜大玻门窗结合(古式门窗固定)。七层塔设地下层,布置通道与九层塔(水中塔)相连。七层塔采用无机房电梯和黄铜结构楼梯上下(所有楼梯结点构造参见"96J435"钢梯国家标准图集)。
本建筑为红柱、白墙、黛瓦。所有柱、梁、戗角、门窗框(除黄铜门窗外)为栗壳色,其余为浅栗壳色。墙面采用纸筋灰抹面(18厚1:2.5粗纸筋灰砂分层抹平,2厚细纸筋灰光面,外墙涂料二度面)。
三、建筑施工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具有丰富的仿古建筑施工经验,能够解决图纸上未能或者不能够明确表达的构件制作、放样。并熟悉古建木雕在建筑各部件中的运用,能够将本建筑各细部的木雕制作的“原汁原味”。真正做到古建筑营造“三分图纸,七分施工”,
使仿古建筑能够经得起后人推敲。
四、图纸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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